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所以,有限公司盈利归公司所有。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人,享有分红权。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补足公司之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资本公积和任意资本公积仍有剩余的,可以依据股东会决议向股东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主要提供如下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3.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
注册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 因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管理财产的,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1)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依法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清算程序。公司登记机关依清算组的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终止。
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由申请保全或执行的申请人申请解除冻结,第二种是因超标的或错误查封由被保全人或者被执行申请解除冻结,后者需要有生效法律文书对错误冻结或超标的冻结的事实进行确认。
当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采用的认缴制,但是是有实缴期限的。实缴期限不应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在实缴期限内,股东可以将注册资本通过转账等方式交付给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当然,注册资本的实缴形式不仅仅局限于货币,还可以是知识产权、债权。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是向受理破产的法院报告,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如下证据:(1)债权证明。(2)身份证明。(3)担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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