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可以做技术增资。股份制公司技术增资时,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认购新股。
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一般是长期,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隐名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时公司能追讨。隐名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股东权利,股东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有权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股东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确定股东资格一般能继承。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和性,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不能继承股东资格时,合法继承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继承。
公司被吊销后债权由清算组处理。公司应当在被吊销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
公司解散后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并支付所欠员工的工资、补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欠款法人代表一般没有连带责任。法人代表是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法人代表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代表持有公司股权的,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退股后公司债务不需要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退股后,股东不再享有股东资格,对公司债务不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公司合并的有如下优势:(一)可以避免现金流出,对后续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二)若不以现金交易的,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三)公司合并的其他优势。
路光亮律师
24105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21006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1240人看过
金亮律师
5847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408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