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股东应该怎么转让股权

    1、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张福昊律师 2023.04.18 399人看过
  • 公司股权结构的种类有哪些

    股权结构分类有:1、股权高度集中,控股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2、股权高度分散,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3、股权相对集中,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张福昊律师 2023.04.17 4755人看过
  • 吊销和注销的区别是哪些

    (1)两者概念不同。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的清算程序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最后主体资格消灭。吊销是指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2)主体资格不同。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经过注销登记的企业,员工全部遣散,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清理完毕,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吊销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企业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企业主体依然存在,还要承担相应债务和行政处罚的责任,只是不能从事经营业务。(3)责任承担不同。对注销来说,企业经过清算并合法注销后,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对吊销来说,企业或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孙政律师 2023.04.17 3096人看过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如何处理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3.04.17 697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条件规定什么条件

    股东出资条件如下:1、用于出资的股权必须是出资人合法持有的,并且可以依法转让;2、用于出资的股权没有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例如已经被设立了质权的股权就不得作为股东的出资;3、出资人以股权出资必须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用于出资的股权已经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5、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3.04.17 509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实的怎样处理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张福昊律师 2023.04.17 401人看过
  • 母公司与子公司债务有哪些关系

    1、子公司欠债与母公司无关。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2、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04.17 50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是怎样的

    1、公司法人不是人。公司法人并不是真实存在,具有生命体的“人”,而是一个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2、公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一般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3、其中,法人企业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而非法人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包括个体户、合伙企业等。

    张福昊律师 2023.04.17 455人看过
  • 公司解散纠纷以哪个作为被告

    1、公司解散纠纷以公司为被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张福昊律师 2023.04.17 587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3、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4、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3.04.17 30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