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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外资公司的注册条件具体有什么

    注册外资公司的注册条件具体是以下这些:第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者;第2、有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第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第4、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第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448人看过
  • 自然人独资有多少股东

    1、自然人独资有一个股东。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独自出资设立的,所以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由个人享有公司的收益和承担债务。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1017人看过
  • 公司破产能不能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1、被执行人破产”可以分为被宣告破产和破产申请被受理两种情形。被宣告破产的,执行程序已经终结,不能再适用变更追加程序,因此不得变更虚假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破产申请被受理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虽然执行中止并不当然排除变更追加程序的适用,但因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应作为债务人财产供全体债权人受偿,故由破产管理人向股东追索更为妥当。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如果股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没有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1412人看过
  • 公司名称变更原来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1、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765人看过
  • 公司买车是否可以抵税

    1、如果购买的是新车,需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该发票有抵扣联,价款和税额计算比例为17%;2、如果购买的是二手车,取得的是二手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该发票没有抵扣联,不能抵扣。3、购车税收制度的规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障。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710人看过
  • 私营企业是否能设立子公司

    1、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符合相应的设立条件。2、《中华人民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529人看过
  • 涉及民事诉讼的公司能不能注销

    1、公司要清算结束,清算报告通过后,才能申请注销。而公司在民事诉讼未结案的,清算程序未结束,所以在结案前不能注销。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876人看过
  • 股权质押能不能单方申请撤销

    1、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出质人提前履行了债务后,股权质押合同才可以提前解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448人看过
  • 公司吊销的清算义务人是不是有连带责任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清算时,如果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343人看过
  • 公司吊销是否还能仲裁

    1、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就要进行清算,公司在清算期间是存续的,所以公司在清算期间可以仲裁。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4、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张福昊律师 2023.07.21 57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