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企业重组债务怎么办

    企业重组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协定或法院裁定,协商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方式有:(一)债务转为资本;(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三)以资产清偿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3.12.13 303人看过
  • 股东未实际出资承担债务吗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依照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也依法承担公司债务,但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是要在出资限额内承担责任的。

    张福昊律师 2023.12.13 305人看过
  • 公司经营期间亏损股东要怎么承担

    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以投资(出资额或者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通过公司这个中间物对外承担责任。股东有限责任并非公司制度产生以来就存在的一个原则,而是公司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张福昊律师 2023.12.13 38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的程序是哪些

    公司合并涉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进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通常如下:1、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合并决议的形成。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6、合并登记。

    张福昊律师 2023.12.13 304人看过
  • 抵销权的行使有哪些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权的行使作出了限制,具体如下:(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2)债权人恶意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3)债务人的债务人恶意取得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张福昊律师 2023.12.13 369人看过
  • 全资子公司申请破产,母公司需要承担债权债务吗

    母公司其实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母公司只以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子公司破产,子公司只以其所有的独立财产为限对债务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母公司不承担额外责任。特殊情况是,母公司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规避义务,可以否认子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要求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12.12 313人看过
  • 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需要如何进行分配

    合伙合同终止,不论合伙财产有多少,是否足以清偿有关费用和合伙债务,都应当按照以下顺序处理:一是支付因终止产生的费用。二是清偿合伙债务。支付因终止产生的费用和清偿合伙债务后,如果有剩余财产,才能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首先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张福昊律师 2023.12.12 260人看过
  • 股东在哪些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如下: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3.12.12 347人看过
  • 公司重组后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重组后的债权债务应当根据重组方案确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张福昊律师 2023.12.12 394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有什么适用条件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3.12.12 28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