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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况是如何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346人看过
  • 公司欠条怎么写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238人看过
  • 分公司注销手续及办理条件包括什么

    分公司注销的程序及手续如下: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239人看过
  • 股东”不正当目的”行为有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股东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正当目的”: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4、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275人看过
  • 什么情况股东不可以拍卖房子

    不可以。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或者其他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再或者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目前没有关于不出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181人看过
  • 股东个人债务是否由公司承担

    股东个人债务一般不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对股东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405人看过
  • 公司设立无效的内容和条件有什么

    我国公司法没有公司设立无效的,仅有公司设立撤销的内容。如我国公司法,公司设立撤销的原因是,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出现上述情况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225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股东会决议是不是受限

    股权质押后股东决议是不受限的。股权质押一般不影响股权的行使,而股东决议一般收到股东持股表决权的影响。例如,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288人看过
  • 股权分配比例如何算

    股权分配比例的计算方式:股权分配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例如公司本来的注册资本金为90万,股东出资10万,那分配比例就是10/(90+10)也就是占比10%,不过股东之间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2908人看过
  • 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表现形式包括什么

    侵犯企业名称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1.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2.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3.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二是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张福昊律师 2023.12.21 26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