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等。
暂住证实行年登记备案制,申领人须在每届满一年前的30日内到现住地派出所进行年检登记;如果申领人已经搬离原发证派出所辖区,则需到现住地辖区派出所重新申领暂住证等。
临时居住证就是证明你暂时住在这里,有效期一年,一年后不去审证就自动过期。这个证是在当地派出所免费办理的。如果本人户口在所报驾校本地,就不需要办理。外省市户口的学员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必须自己本人到所在街道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一)填写《暂住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员登记表》应当由民警或专职协管人员当场填写,申领人员应如实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并且回答有关问题。(二)核实。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不可以领取了。可以以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为由重新申请办理居住证。办理东莞居住证条件:登记之日起居住半年后方可申请办理居住证,须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合法的住所。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 、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程序:获取表格并填写; 提交表格和相关材料;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按身份证照片标准)、房主户口簿、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暂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