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约方一般是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合同撕坏了的,如果合同尚未履行,且有一方不承认合同存在另一方又无法证明合同内容的,则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合同无效;如果一方虽然不承认,但另一方提供了证据证明合同存在的,则合同即使撕毁也有效。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的,则即使合同撕毁了也仍然有效。
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反之如果合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就是无效的。
赠品不合格的,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赠品其实是商家视同主商品的一部分,赠品的法律责任应等同于主商品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一旦发现赠品有质量问题,商家不能以是赠品为由拒绝承担退换或赔偿责任。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合同中一方违约而且找不到人,合同的守约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签了合同后,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执行的,守约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民办教育机构交了学费退费金额太少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处理。2、双方当事人先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吃饭吃到虫子后,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吃饭吃到虫子,这种行为已经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权,店家需要对消费者做出相应的赔偿。消费者吃到虫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1、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电话进行举报投诉;2、根据食品外标签上标注的生产厂家的联系方式要求索赔;3、拿着购物小票到超市要求索赔。
1、申请伤残等级的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之内,当事人向鉴定机关申请其伤残评定。2、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的程度,是根据当事人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
一般情形下,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双方约定的数额。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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