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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的。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基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产生的,因为动产抵押的公示方式是交付,而一旦办理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的对抗效力随之...
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
所谓流押是指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偿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法律禁止流押的理由有二:一是由担保物权的性质决定。二是基于公平原则的考虑。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 (4)担保的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
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经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防止抵押财产的价值进一步减少,有权要...
可以。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应当明示。抵押权人不行使抵押权或者怠于行使抵押权的,不得推定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权顺位亦为抵押权人的财产权利,抵押权人自然也可以放弃。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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