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易轶律师多次办理标的额大、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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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明确表示放弃,否则就算不来签字仍拥有继承权。如果是坚决不去签字,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其他继承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财产。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不继承的时候,不需要对遗产作出表示,第二顺位继承人一旦发生继承的时候,这时候对遗产的相关处理,就需要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作出表示。
指定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如李某去生前立下遗嘱,表示将自己所有遗产赠与给张某,那么张某便是李某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代书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
可举例来解释,李某去世,有配偶张某、儿子李甲,李某留下遗产一套房子、一辆车子,这时候张某和李甲要求对该遗产进行分配,这时候李某就是被继承人,张某、李甲就是继承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有平等的权利。共同继承的遗产未分割前属于继承人共同共有的。即继承人无权处分未分割的遗产...
自书遗嘱效力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精神能力是否正常、笔迹是否真实、书写是否连贯等。其他类型的遗嘱影响效力的因素较多,一般会有见证人身份、精神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等。
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发生转继承。即死亡的继承人依法应当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来共同继承。
,依据继承法,在父亲在世的情况下,孙子想要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是不能实现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下,孙子具有继承权。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第二种情况:转继承。
举例来说明,李某与前妻张某生育一子李1,与现任妻子罗某生育一女李2,李某去世后,李1和李2的继承李某财产的顺序,均系第一顺位,享有同等的权利来继承李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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