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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公章或者合同章均可,一般如果公司有合同章,优先使用合同章。《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
所谓的无名合同,是“有名合同”的对称。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的基本类型包括:1.纯无名合同;2.准混合同;3.混合合同;4.还有一些附期限、附条件的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其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一个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问题。若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经过批准或登记才能生效,则合同未经批准或登记便不生效等。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格式合同,是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具有的特征: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一经制定出来,就会在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对所有不特定人同等对待。2.规格化、定型化。3.对象广泛、重复使...
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
诺成合同根据合同成立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是否还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两者区别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对方不能就条款协商。条款的制定方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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