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易轶律师多次办理标的额大、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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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写在自己孩子名下,算是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部首付,或只出一部分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是共同共有。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来保护个人的婚前财产。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配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配。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特点是将夫妻的婚后生活视为一个整体,共同管理、使用、处分其婚后所得财产,它反映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居住的现实,使夫妻的经济生活与身份关系趋于一致,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
婚姻法虽赋予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与支配权,但如何实现支配权,一切交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若配偶一方不能离婚或不愿离婚,此时又绝对不允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显然有失公...
这样的情形是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夫妻共有财产是实现家庭职能正常运转,夫妻权利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物质基础丧失可能导致夫妻之间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职责失控。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民法典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
我国古代是属父权家族制度,妻为夫权所支配,妻在社会上、经济上均无独立、平等地位。通常采用家庭成员同居共财制,没有独立的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度最早源于古罗马。
婚后夫妻双方签订的关于财产协议是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夫妻财产约定以财产协议的形式呈现,但毕竟基于夫妻身份而发生和变更,具有人身附随属性,不能简单以一般财产契约的等价有偿原则来衡量和规范,与一般财产合同所产生的债的效力不同,其效力规则具有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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