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三个月没签合同,那单位要额外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2.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单位仍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若未签,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签订合同义务,或者主张相应赔偿。3.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例如 1 月 1 日开始工作,2 月 1 日起未签合同,二倍工资从 2 月 1 日起算,到补签合同的前一天。4.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主张这些赔偿。需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等待仲裁结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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