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社保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主张以下赔偿:1.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支付11个月。2. 补缴社保:要求单位补缴工作期间的全部社保。可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由其责令单位补缴。3. 经济补偿: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4. 赔偿失业保险金损失:因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位应赔偿相应损失。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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