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离职工资结算一般遵循以下规则:1. 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比如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离职时工资结算的时间、方式等,那就依照合同执行。2. 没有约定的,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结算。也就是离职当天,工厂就应该把工资结清给员工。3.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4. 计算工资时,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员工实际出勤情况来确定。比如月薪制的员工,离职时应根据其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当月工资。5. 如果员工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工厂可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6. 若工厂拒绝按时结算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工厂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工厂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员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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