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后,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开庭。仲裁庭会提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若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在开庭前,双方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庭审中充分举证、质证,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按照既定程序,公正、及时地审理案件,依法作出裁决。整个过程旨在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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