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需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但如果是交通事故全责,通常不符合这一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过,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在往返工作单位和驻外居住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承担全部责任,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此时职工的出行目的与工作紧密相关,符合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宗旨。所以,交通事故全责通常不属于工伤,但要综合具体工作情况等因素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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