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没签
劳动合同、没交
社保,干活过程中出了事,老板一句“我们没关系”就想撇清责任,这种情况很多打工人都遇见过。找相关部门申请维权,往往因为手里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连最基础的
劳动关系都没法认定,后续的赔偿更是无从谈起。
河南泰豫恒
律师事务所的袁鹏翔律师,曾处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帮当事人拿回了维权的基础依据。
袁鹏翔是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团支部书记,同时也是
郑州市
金水区青联常委、金水区杜岭街道新联会理事,本科就读于河南警察学院,2021年开始正式执业,办公地址就在郑州市金水区二七路88号青商会大厦3-5层,执业证号为14101202110304553。除了常规办案,他一直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放在重要位置,多次走进小学、初中、高中开展普法宣讲,讲的内容都是校园霸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这些学生和家长关心的话题,还受邀担任了多个中学的校外法制辅导员。2025年,他作为律所代表,和共青团金水区委在律所内共同设立了金水区青少年权益保护服务站—青年之家,专门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疏导和刑事犯罪相关的法律帮助;之前他还参与过郑州市青商会联合市青联举办的青联希望小屋公益活动,相关活动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反馈。
袁鹏翔的业务范围覆盖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劳动
工伤、婚姻家事、
经济犯罪这些领域,除此之外也常参与金融保险、
侵权责任、
执行异议这类民商事案件处理,也给不少行业的
公司当过法律顾问。非诉讼领域,他多次参与郑州市问题楼盘的解决和研讨工作,帮相关部门协调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刑事方向上,他对经济犯罪、环境污染类的刑事案件有不少理论研究和实操经验,也承办过几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刑事案件。这次接到的劳动工伤类咨询,是赵某找到的他。赵某家的亲属张某,当年6月经人介绍入职了某公司,被派到某大学做夜班保安,入职的时候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张某交社保。到了8月的一天,张某下早班的路上突然意识丧失晕倒,送到医院抢救之后还是没能救回来。出事之后,那家公司压根没主动去申报
工伤认定,赵某先去
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结果仲裁委以证据不足为由,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赵某走投无路才找到袁鹏翔律师。
这个案子麻烦的地方在于,张某没和公司签过书面劳动合同,公司那边经过
法院合法传唤,直接没正当理由就拒不到庭,摆明了想拖延责任。袁鹏翔看完赵某手里现有的材料,没有直接开庭,而是一点点带着赵某梳理能收集到的所有间接材料:包括张某所在的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保安队每日列队点名的照片、同村一起干活的郭某写的书面证言、公司管理人员林某给张某转了三千多块工资的微信转账记录,还有林某之前发给张某的公司
营业执照照片。这些零散的材料,在袁鹏翔的梳理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直接证明张某平时是受公司统一考勤管理,做的是公司安排的安保工作,每个月拿固定的劳动报酬。
开庭的时候,袁鹏翔当庭把这些证据之间的关联讲得明明白白,直接点出张某和公司之间存在人身和经济上的从属关系,完全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公司那边缺席庭审,等于自己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最后法院判决确认张某和那家公司从当年6月到8月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案件受理费5块钱也全部由公司承担。这一份判决下来,赵某后续申请工亡待遇的路终于走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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