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员工告未签劳动合同,先查看是否真未签。若确实未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收集能证明员工入职及工作情况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作成果文件等。3. 主动与员工沟通协商,看能否达成和解,支付相应双倍工资补偿以解决纠纷。4. 若协商不成,积极准备答辩,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说明未签合同的合理原因,如入职时间短正准备签但员工突然提起仲裁等,依据证据争取有利结果,尽量减少因未签合同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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