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对此有明确规定。2. 可主张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需注意,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 要求补缴社保: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缴纳的,劳动者可要求补缴。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体可向社保部门投诉,由社保部门责令用人单位补缴。4. 享受其他权益:如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等,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享受相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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