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工伤劳动仲裁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具体流程中,仲裁委员会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10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之后就是开庭审理等环节。3. 整个过程可能因案件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比如涉及的证据数量、事实复杂程度等。若劳动者希望加快进程,应积极配合仲裁委,按要求及时提供准确充分的证据等材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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