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工伤未评级但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工伤职工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等相关期限届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等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工伤职工虽未评级,但处于工伤治疗恢复等阶段,劳动合同不应因到期而终止。2.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保障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权益。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工伤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3. 工伤职工也应积极配合治疗,待相关期限届满后,再根据自身身体恢复情况及工作能力,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合同后续事宜,如是否续签、调整岗位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