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责可以报工伤。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职工承担的是次责,就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2. 认定工伤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 若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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