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辞退患重大疾病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 若医疗期届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总之,辞退患重大疾病员工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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