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拖欠工资问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2. 针对强制加班:劳动者可拒绝强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强迫加班是违法行为。若已遭遇强制加班,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在劳动仲裁时一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及赔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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