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例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工作3个月后公司仍未签合同,那么第二个月起公司需额外支付5000元,第三个月再额外支付5000元。此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2.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公司仍需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否则同样面临法律风险。3. 员工还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等。因为缴纳社保是公司法定义务,未签合同期间的社保也应依法补缴。4. 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按法律规定流程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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