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病假,单位不能随意开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确实患病需要治疗而请病假,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以员工请病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员工长期请病假,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总之,单位不能仅因员工请病假就开除,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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