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工伤劳动仲裁不受理,可先查看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上面会载明不受理的理由。2. 若因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而不受理,比如是雇佣关系中的伤害纠纷等,可依据具体情况,按民事侵权等相关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 若是因材料不齐等程序性问题不受理,应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后再次申请仲裁。比如未按规定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补充后重新申请。4. 对仲裁委的决定不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工伤权益。法律依据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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