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支付周期为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例如,工作五个月未签合同,应支付四个月二倍工资差额。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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