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付出的劳动应获相应报酬。2.劳动者付出劳动,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四天工作的价值已形成,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3.计算工资时,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没签合同的,工资数额可参考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或者按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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