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职工通常应有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职工权益。若超市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要求超市补签。若超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要求超市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通过劳动合同能确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重要事项,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合同也是关键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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