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单位沟通,明确表达要求支付工资的诉求,了解拖欠原因,争取协商解决。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深圳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3. 申请劳动仲裁: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需注意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4. 向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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