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后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1. 与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公司开具离职证明是其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要求公司尽快开具。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依法开具离职证明。3. 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投诉无果,可依据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可主张因未及时开具导致的损失赔偿。劳动仲裁委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通过这些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取应有的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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