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住房分配、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2. 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此时效,且无正当理由,仲裁委不予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仲裁时效。3. 主体不适格:劳动仲裁要求主体适格,如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等情况,仲裁委不会受理。4. 已就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事项已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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