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只需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其他可留痕方式通知公司离职,到期即可离职,无需公司批准。2. 若公司以不给批离职为由,不支付你试用期工作报酬,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 若与公司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公司改正。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相应报酬。劳动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能有效保障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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