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2. 若因公司原因导致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可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3. 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若公司不配合,并不影响认定程序进行。若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 总之,即使公司不给做工伤认定,职工自身仍有多种途径维护权益,确保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法律依据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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