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可要求饭店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饭店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为由,随时通知饭店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饭店支付经济补偿。3. 员工应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与饭店产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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