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随时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且未签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 离职需做好交接。虽然未签合同,但仍应按正常流程办理工作交接,将工作内容、相关资料等交接清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3. 可主张权益。除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时,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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