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虽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但口头协议同样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如双方主体、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只要其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认定为劳动合同。不过,口头协议在证明劳动关系时可能存在一定难度,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维权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等问题。所以,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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