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仍能辞职。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一般情况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辞职时,应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工作交接等。若因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前提是用人单位能证明损失与辞职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且损失合理。总之,签了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辞职,遵循法定程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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