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向单位说明年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求按照规定安排休年假。2.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保障劳动者的年假权益。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3. 还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裁决生效后,单位若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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