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工作3个月未签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支付时间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长支付11个月。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仍需支付之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2. 未交保险赔偿:单位应补缴社保。因未交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增加等合理损失。劳动者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单位逾期不缴的,可对其加收滞纳金。相关规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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