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辞退员工,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在公司工作3年,公司无故辞退,应支付的赔偿金为5000×3×2 = 30000元。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