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了合同却不给员工,存在多种可能情况及影响:1. 违反合同交付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单位签合同后不给员工,属于未履行交付合同的义务。2. 损害员工权益:合同是员工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没有合同,员工在主张诸如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福利待遇、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等权益时,可能面临举证困难。3. 潜在法律风险:单位此举易引发劳动纠纷,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若给员工造成损害,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单位交付合同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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