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旷工虽给单位带来损失但直接扣三天工资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不符合该规定。3. 用人单位制定此类旷工扣罚规定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否则该规定对劳动者不产生效力。所以用人单位随意以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做法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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