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春节加班初一至初三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初四至初六加班如不能安排补休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春节初一至初三属于法定休假日初四至初六属于休息日。核心分析: 用人单位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需根据不同时间段按相应标准支付。 劳动者有权获得加班工资关键在于确定加班时间属于法定休假日还是休息日。实务建议: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与用人单位协商加班工资支付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程序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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