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试用期辞职劳动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工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遵循提前通知的程序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工资。权利义务:劳动者有通知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义务。关键要件:提前三日通知工资按约定及规定计算。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能证明入职时间、试用期工资约定、出勤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通知方式:可采用书面、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通知记录。办理流程:通知后按单位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如工作交接、归还物品等。若工资未按时发放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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