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劳动者通常是有赔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首先,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报酬并依法签订合同。未签合同期间支付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惩罚。辞退时,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以及未签合同的时长。实务建议:劳动者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决赔偿金额。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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