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农民工因工身故,其近亲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核心分析:首先需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身故。近亲属有权利依据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未缴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实务建议: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工伤后,按照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若用人单位未参保,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仲裁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同时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指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