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伤残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存在诸多区别。伤残鉴定适用于多种人身损害情形,范围较广;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职工。两者在鉴定机构、目的、标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核心分析:适用范围:伤残鉴定常用于交通事故、侵权伤害等非因工伤残情况;劳动能力鉴定专门针对工伤职工。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机构多样;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目的: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衡量对生活等方面影响;劳动能力鉴定评估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实务建议:伤残鉴定:一般由申请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需准备好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按照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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